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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
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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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200510533704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深圳
  • 手机:13168766538
网站公告

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深圳专业涉外律师,涉港澳台律师。长期致力于涉外离婚、涉外、涉港澳台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婚姻法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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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详细内容 由于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我和同事35人于2014年2月26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全体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当时经过咨询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和免费法律援助,说可以选择去上班也可以不去上班,结果有24人从即日起没去上班,11人继续上班,本案于4月9日在仲裁院开庭,当庭宣布公司方同意与不上班的24人商谈,现在大部分都已经商谈成功,拿到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方不打算与在职的11人商谈,仲裁结果马上就要出来了,请问:在职的11人的解除合同的申请还有效吗,我们该怎么做?如果我们在出结果之前终止劳动关系还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要是结果对我们不利我们该怎么办?
地区 广东-深圳
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询问人 艾米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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