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诉在国外结婚的中国公民离婚案判决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06-14 02:47) 点击:378 |
新华网上海频道
山下优子诉称,她原姓周,与桂先生系复婚的夫妻,两人在1989年10月协议离婚 后,双方又各自有过多次婚姻。2001年11月,双方在美国夏威夷复婚。可事后她感觉两人很难再相处下去,便持日本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日本大使馆的认证,向上海法院起诉离婚,该案件于2004年上半年,被上海静安法院受理。
面对山下优子的起诉离婚,桂先生也表示同意。但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原桂先生名下租赁中国银行保管箱内的钻石首饰。今年5月18日,在法官的参与下,双方对一直被法院查封的该保管箱进行开箱清点,里面没有山下优子主张的财产。 法院认为,山下优子与桂先生的婚姻关系是在美国夏威夷形成的,山下优子又系日本籍人士,依照我国法律双方已形成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尽管桂先生现人在日本,但他仍然是中国公民身份,像他俩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诉讼案,我国法院有管辖权,遂对这起离婚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