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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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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200510533704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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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深圳专业涉外律师,涉港澳台律师。长期致力于涉外离婚、涉外、涉港澳台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婚姻法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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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06-14 02:45)     点击:308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离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离婚使夫妻之间因婚姻所发生的身份上、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灭,并产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一方对他方的经济帮助、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的处理。这些在学理上被统称为离婚的法律后果,又称离婚的效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即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因离婚而解除,基于夫妻身份而产生的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也随之消灭。这是离婚最为直接的法律后果。

 

2、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男女因结婚而创设夫妻身份关系,在经济生活中,亦要形成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财产关系。无论是实行法定财产制或者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离婚而终止,进而发生夫妻财产的清算、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经济帮助的给付以及补偿请求权等财产处理问题。

 

3、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子女的直接抚养和探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费的承担等方面。

 

 

二、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有患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

 

6)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前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或婚后患有精神疾病,均久治不愈;

 

(7)一方违法或犯罪,且该违法或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比如故意伤害亲友、奸淫亲友等。

 

 

三、虽然没有法定理由,具有以下情形,有机会获得法院判决离婚:

 

1)第二次起诉离婚;

 

2)一方被判处徒刑,刑期较长;

 

3)一方被宣告失踪;

 

4)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

 

5)证实一方同性恋或性无能;

 

(6)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堕胎导致感情破裂无法调和的。

 

 

四、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可以。建议先去公安机关报失踪或由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无法查找到下落的证明,同时建议到乡镇(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再凭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或证明立案起诉。法院将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五、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或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以起诉。若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怀胎或所生子女非亲生,男方亦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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