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推送《法国版婚姻法24条长个啥样?别以讹传讹了!》一文,戳穿了“24条是跟法国等国家立法是一致”的大谎言。 这次,大师又来戳穿24条的第二大谎言啦。 观众们,坐好板凳没? 据说,出台24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 因为你们这些狗男女,简直坏透了。 男的到外面借钱,女的在家里花钱。然后,灵机一动,双方领了离婚证,但又以夫妻名义生活一起,花着债权人的钱。财产全部到了女方名下,债权人都无法执行财产啦。那个时候连老赖黑名单都没有,负债男可以很潇洒地用身份证去东莞开房啊! 所以,中国人这种小聪明真是害死人。为了挽救广大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交易安全,惊艳的24条粉墨登场。 为了保证没有看过上一篇文章的观众能看懂,得先解释下24条是什么鬼?老观众可以跳过此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起诉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起诉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通俗地讲,老公借了钱,老婆只要证明不了是虚假债务或非法债务,就得共同向债权人无条件偿还。实际上,这里的债还远不止借钱呢。 好了,有了“24条”护体,债权人就可以有恃无恐地放贷了,根本不考虑债务人借款是用来干嘛,是不是经过他老婆同意,反正最后收不回来,就把他老婆一起告了。夫债妻还,天经地义。旧社会的女人还要肉偿呢!现在只是要你还钱而已,算便宜了! 但对于24条,银行根本不买账!可能以前吃过这样的亏,银行放款的时候都会喊上配偶来签字。没办法,谁叫银行是大爷呢! 借不到钱的,只能找民间放贷公司去借啦。可是,民间借贷公司利息贵,斗不过银行啊!于是,很多民间借贷公司就打着“无需配偶签字”的广告招揽业务。 被负债的新闻是2016年凸显,2017年2月成为举国瞩目的大事件。 既然24条是为了防止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那么我们来看看,假如没有24条,夫妻能不能这样逃避债务呢? 不能! 为什么不能呢? 可能大家只知道有个24条,还不知有个25条呢!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这25条和24条是姐妹花条款,大姐成网红了,小妹默默无闻。 根据25条的规定,就算夫妻假离婚,老公把财产全部给了老婆,这个财产分配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只要是共同债务,债权人照样可以向男女双方主张偿还。 大师,你说的是共同债务啊!如果是老公个人债务,老公把财产都给了老婆,25条就用不上啦。 没错啊!所以才说24条和25条是一对姐妹花啊!24条先把你们锁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几乎所有真实、合法债务),然后再用25条对付你们转移财产啊。 言归正传,如果是老公个人债务,财产都给了老婆呢?办法也是有的! 《合同法》有一个叫做“债权人撤销权”的玩意,专克老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规定在74条。 因为这世界上,并不是夫妻才会转移财产,把财产转给老爸老妈或朋友那也可以。 《合同法》第74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放在假离婚的例子中,老公把全部财产约定给老婆,就是典型的无偿转让财产了。老公名下无财产,必然损害债权人的嘛!这个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条款百分百会被撤销。 如此一来,就算是老公个人债务,债权人也有财产可执行啦。 只是,这样债权人就多了一个撤销程序,用户体验感比姐妹花差远了。 但也并不是没办法对付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更何况如果是转移给老爸老妈,债权人还得要靠74条这位大妈。 看到这里,我们就知道转移财产躲避债务,根本就不是夫妻特有的事情,但为了债权人爽,才特别推出24条专门服侍他们。 如果没有了24条,如果债权人觉得74条太丑,想用25条,完全可以在出借时找配偶一起签字。夫妻双方签字的债务,100%是共同债务,25条就用得上。银行就这么干的!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鸡毛蒜皮的小额借款,都要夫妻双方来签名,是不是不大现实? 肯定不现实!但我们还有个叫家事代理权的规定,完全可以解决这些鸡毛蒜皮的借款,一个人签字就可以。 至于什么叫家事代理权,下回再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