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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
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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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深圳专业涉外律师,涉港澳台律师。长期致力于涉外离婚、涉外、涉港澳台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婚姻法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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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定金后房东反悔,她用财产保全这一招“赚”回20万!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06-14 11:28)     点击:282

北京的汤女士在杭州滨江区政府附近看中一套二手房,89平方345万,很快通过中介向房东支付了25万定金。但是意向合同签订不久,房价一飞冲天,房东反悔,拒绝按约签订正式合同。

 

让汤女士更意外的是,房东加价三四十万元的价格,再次把房子卖给了第三方。

 

眼看房子飞了,定金也飞了,汤女士坐不住了,马上从北京赶到杭州,为这事奔波起来。

 

“是房东不来签约,我必须先保全房子,这样主动权都在我这里。”律师建议。汤女士咨询律师后果断向滨江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房子。

 

“由于房东和第三方已经完成了网签合同,最近极有可能进行过户,情况真是十万火急!“汤女士找到滨江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毅,焦急地请求法官尽快处理保全。不巧的是法院保全组的所有干警全部出差外地。

 

张毅庭长耐心安抚了汤女士的心情,告诉她保全案件情况都是比较紧急的,由于人手有限,一般情况都要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安排。

 

同时,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她作裁定、立案。2天后保全组工作人员出差回来也顾不上休息,立即依法对这套房子进行了查封。

 

房子顺利查封,汤女士明白自己赢得了主动权。

 

 

 

为此她给法院送来了手写感谢信,对立案庭法官在百忙之中急人所急,依法及时予以查封房产表示感谢。

 

钱报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这个案子顺利结案,汤女士对结果表示满意。

 

案子开庭审理时,房东没有来,委托律师出庭称:“我们多次要求原告来签合同,但她都没有理睬,所以没签合同责任在原告。”

 

”签订意向合同,收取了定金,就代表正式的购房合同要真实缔约。然而房东反悔,公然一房二卖。“汤女士认为是房东的原因毁约,有违诚信原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开完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

 

房东心里很清楚局面,此时犹如热锅上蚂蚁,因为房子被查封无法过户,第三方催促得不行。

 

最后经过协商,房东愿意返还汤女士定金25万、赔偿金20万,总共45万元。

 

45万元一到法院的账户,汤女士就撤回了起诉。

 

目前,这个房子的市场价在400万元左右,汤女士也失去了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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