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李开宏
李开宏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4403200510533704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深圳
  • 手机:13168766538
网站公告

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深圳专业涉外律师,涉港澳台律师。长期致力于涉外离婚、涉外、涉港澳台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婚姻法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电话:13168766538微信同号)

 QQ: 3475706924

 E-mail:lkhlawyer@aliyun.com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离婚案件中尚未取得产权的“房改房”如何分割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06-14 11:19)     点击:289

      房改房是与我国特殊国情相适应、在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背景下的过渡性产物,这类案件在处理时政策性强,审理难度大,特别是在目前畸高房价的背景下,房产归属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焦点和难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离婚时分割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为各地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房改房分割难题提供了明确的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表评论
李开宏: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李开宏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