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怎么判定?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9-03-26 08:46) 点击:457 |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怎么判定?
一、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怎么判定? 在具体判断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侵权时,为了便于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可以把实施行为和专利技术内容各自分成若干技术特征进行对比分析:
1、如果实施行为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侵权成立。此时,实施行为的技术特征全部落在专利技术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2、实施行为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技术特征,侵权成立。实施行为在专利的基础上,增加了新技术特征,但实施行为使用了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侵犯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实施行为的技术特征少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侵权不成立。
4、实施行为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相比,有的相同、有的有差异。若差异之处属于“等效技术特征”,则侵权成立;若差异之处并非“等效技术特征”,则侵权不成立。等效技术是指两种技术特征本质上相同,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推断出某两项技术特征彼此替换以后所产生效果相同。如在特定技术主题中,“传送皮带”与“齿轮”、“螺钉”与“铆钉”可以看成等效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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