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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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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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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深圳专业涉外律师,涉港澳台律师。长期致力于涉外离婚、涉外、涉港澳台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婚姻法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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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经将财产转移,如何执行?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9-02-21 03:28)     点击:385

债务人已经将财产转移,如何执行

 

 

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我们生活中讲的失信黑名单”。老赖进入黑名单有什么用处呢?

 

一、限制高消费

根据20157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禁止出境

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以及其他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上高速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措施, 逼迫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 帮助申请人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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