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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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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深圳专业涉外律师,涉港澳台律师。长期致力于涉外离婚、涉外、涉港澳台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婚姻法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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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的诉讼继承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9-01-10 07:41)     点击:302

如何办理房产的诉讼继承

 

诉讼继承是指通过继承诉讼取得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一、什么情况下适用诉讼继承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上海的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二、诉讼继承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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